2021年2月9日,越南政府教育培训部颁布年度第712号决定《开展将韩语和德语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10年制)试点工作》(本文简称《决定》),在3至12年级课程中试行将韩语和德语列入第一外语序列。随之发布的还有《中小学韩语课程标准》(本文简称《韩语课标》)和《中小学德语课程标准》(本文简称《德语课标》)。此项政策的颁布引起了越南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出台背景
越南实行小学5年、初中4年、高中3年的“5—4—3”学制,外语为必修课程。2006年,越南教育培训部宣布决定,将颁布新一轮《中小学教育课程标准》(本文简称《2006版课标》)。在《2006版课标》中,越南首次将中小学教育中的外语课程分设为第一外语和第二外语,其中第一外语为必修课程,开课语种从原先的英语变更为学生从英语、法语、俄语、中文中自选1门,授课阶段为6至12年级;第二外语为选修课程,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选修,有意愿选修的学生可从上述英、法、俄、汉四语中自选1门第一外语之外的语种,从3年级开始授课,同时学生还可自主决定是否在下一学期继续选修。2011年,越南教育培训部发布决定,宣布将日语列入中小学第一外语和第二外语选择语种。2016年,越南教育培训部批准将韩语和德语列入中小学第二外语选择语种,在开课条件充分且有需求的学校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越南教育培训部发布通知,全面更新《中小学教育课程标准》(本文简称《2018版课标》)。《2018版课标》对《2006版课标》中关于外语课程的规定进行了如下修改:第一外语授课阶段从原先的6至12年级扩展至3至12年级,第二外语的开始授课时间也从原先的3年级提前至1年级。2020年12月,越南教育培训部成立韩语和德语中小学第一外语课程标准审定委员会。
越南国家统计总局官网近年进出口数据显示:德国是越南在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韩国是越南第3大直接投资来源国和亚洲除中国外最大的贸易伙伴。两国与越南巨大的合作空间使得韩语和德语在越南的地位逐步提升。越南教育培训部不断加强与两国的教育合作,旨在为在越韩企与德企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支持,也为有意愿前往两国留学或务工的越南人提供支持。韩国驻越南大使朴能运表示,2020年越南在韩留学生大约有38000人。
2013年,越南教育培训部与德国驻越南大使馆签署合作协定,越南教育培训部与德国外交部将合作在越南开展中小学德语一外和二外教学工作。2016年,越南教育培训部与韩国驻越南大使馆在河内市签署合作协定,将在越南部分中学开展韩语二外教学试点工作。双方从2016年起在河内市和胡志明市分别挑选两所初中开展韩语二外试点教学工作,授课量保持在每周3节,持续2年,以便为后续转设第一外语做好准备。越南教育培训部还计划于2020—2021学年,在河内市和胡志明市分别挑选一所高中,继续推进韩语二外教学试点工作。根据协定,试点学校结束两轮试点期后,若满足开课条件且存在开课需求,可以继续开设韩语二外课程。2020年,时任越南教育培训部部长冯春讶在会见韩国驻越南大使朴能运时表示,韩国是越南重要的留学对象国之一,越南学生学习韩语、有意愿前往韩国留学的人数不断增加,越方希望能与韩方合作编写教科书和电子资源;同年12月,越韩双方在胡志明市召开中小学韩语课教材专家研讨会。
二、人才培养目标
(一)韩语人才培养目标
《韩语课标》指出,中小学阶段韩语课程的总目标为培养学生韩语听、说、读、写基本技能,同时带领学生了解韩语国家的国情,培养学生终身学习韩语的兴趣和习惯。
结束小学阶段学习后,学生应达到越南外语能力6级框架中的韩语1级水平,具体要求为:能使用韩语进行简单的交际,如介绍自己、家庭、朋友等;初步掌握韩语的语音、词汇和语法;对韩语国家的国情有初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对本国语言文化保持热爱和自豪;对学习韩语保持积极态度,并初步形成有效的韩语学习方法,为日后进一步学习韩语或其他外语打下基础。
结束初中阶段学习后,学生应达到韩语2级水平,具体要求为:在熟悉的场景中能使用韩语进行基本的交际,如进行有关自己、家庭、学校、职业及周围环境的介绍,购物,问路,等等;基本掌握韩语的语音、词汇和语法;对韩语国家的国情有基本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对本国语言文化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同;对韩语学习保持积极态度,并掌握有效的韩语学习方法。
结束高中阶段学习后,学生应达到韩语3级水平,具体要求为:能理解关于熟悉话题的韩语文章或讲话中的主要思想,能就熟悉话题写出简单韩语作文,能用韩语讲述经历、事件和梦想,阐释个人观点和计划;进一步掌握韩语的语音、词汇和语法;对韩语国家国情有更深入的了解,尊重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差别,能对韩语国家和越南的文化价值观进行初步比较,并能用韩语讲述越南的一些基本文化价值观;对韩语学习保持热情,并初步掌握通过韩语学习其他课程的能力;掌握多种学习方法,尤其是信息技术在韩语学习中的应用,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为毕业后的外语学习或工作打好基础。
(二)德语人才培养目标
《德语课标》指出,中小学阶段德语课程的总目标为培养学生德语听、说、读、写基本技能,同时带领学生了解德语国家的基本国情,培养学生终身学习德语的兴趣和习惯。在课程结束后,学生应具备语言技能、语言知识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结束小学阶段学习后,学生应达到越南外语能力6级框架中的德语1级水平(相当于欧框中的A1水平),具体要求为:能使用德语进行简单的交际,如介绍自己、家庭、朋友等;对德语国家国情有初步了解;对德语学习保持热情并愿意在初中阶段继续学习德语。
结束初中阶段学习后,学生应达到德语2级水平(相当于欧框中的A2水平),具体要求为:在熟悉的场景中能使用德语进行基本的交际,如介绍自己、家庭、职业、周围环境,购物,问路,等等;对德语国家国情有基本的掌握,并比较与越南国情的异同点,在此基础上感受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差别,增强对越南文化的认同感;初步掌握有效的德语学习方法;对德语学习保持热情并愿意在高中阶段继续学习德语。
结束高中阶段学习后,学生应达到德语3级水平(相当于欧框中的B1水平),具体要求为:能理解熟悉话题的德语文章、讲话中的主要思想,能就熟悉话题写出简单德语作文,能用德语讲述经历、梦想,阐释个人观点和计划;进一步掌握德语的语音、词汇和语法;对德语国家国情有更深入的了解,感受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差异,从而对越南文化有更深刻的理解;对德语学习保持热情,初步掌握进一步学习德语或学习其他外语的方法,为毕业后的外语学习或工作打好基础。
三、试点工作要求
(一)试点设立
根据教育培训部要求,有需求开展试点工作的学校需提前提出申请并备案,经教育培训部考察并确认已具备开课条件,申请学校方可开展试点教学工作。试点学校开课期间需接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试点期结束后,试点学校需接受教育培训部的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将决定该学校是否继续试点教学工作,并为教育培训部日后是否在全国范围推广韩语和德语第一外语教学提供决策建议。
(二)师资要求
根据《韩语课标》和《德语课标》中的规定,试点学校的授课老师需毕业于韩语或德语专业,并获得高等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认证。其中,小学和初中韩语教师应达到韩语四级水平(相当于TOPIK四级水平),高中韩语教师应达到韩语五级水平(相当于TOPIK五级水平)。授课教师除获得必要资质外,还需定期参加学校和各级教育管理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对象国最新的语言文化知识和教学技能。此外,在有条件的大城市,鼓励学校聘请有教学资质的外国人为学生授课。
(三)教学要求
在3至5年级小学阶段,试点学校应保证每周4课时,每学年140课时的教学时长,在6至12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试点学校应保证每周3课时,每学年105课时的教学时长,10年总教学时长1155课时,教学时长包括完成授课、复习、检测、考核等教学任务的时间。
授课教师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鼓励授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综合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全面锻炼学生的外语听、说、读、写技能,重点培养学生的外语学习能力、交际能力和应用能力。授课教师应综合运用图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资源,结合演说、展示、小组讨论等课堂互动模式,促使学生对外语学习保持热情。
(四)教材要求
试点学校在编写教材时,需保证课文来源的多样性并根据要求标明出处。被选为课文的文章应符合语法规范,其核心思想符合课标要求和越南国家政策,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地域歧视、性别歧视等内容。教材内容在协助学生掌握语言能力的同时,可适当增加介绍对象国社会文化部分的比例,课文应与对象国实际或越南实际相关联,紧跟时事,贴近生活。课文需附设拓展阅读和课后练习两个版块。课后练习设置应遵循难易结合、循序渐进的原则,综合模仿与抄写、认知与交际等作业类型,帮助学生拓展词汇量,锻炼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五)设备保障
试点学校应保证教学设备配备完整,除教育培训部规定的教室、课桌椅、教科书、外语课教具外,有条件的学校还需为学生提供对象国的书报,收听、收看对象国广播电视的设备和互联网资源,并尽力为学生与对象国语言母语者交流创造条件。
四、社会反响
《决定》的出台引发了越南社会的广泛关注,各界对《决定》的态度褒贬不一。越南政府表示,此举旨在增加学生第一外语选择范围,减轻学生外语学习负担;相关学校表示资源和制度仍有待补充完善;越南民众则对此争议颇多,赞成和反对的声音并存。
(一)越南学校态度
截至2021年底,河内市的栋多初级中学、越德高级中学、朱文安高级中学、阮嘉韶高级中学,胡志明市的华闾初级中学、武长缵初级中学、平寿初级中学、陈大义中等专业学校、裴氏春高级中学等学校,已着手开展韩语或德语的一外或二外教学工作。试点工作明显呈现出参与学校数量少、集中分布于越南最大的两座城市等特点。有报道指出,开设韩语和德语第一外语课程的学校大多表示存在教师短缺的问题,许多学校的韩语和德语教师都是由其他课程教师兼任,专职教师则往往身兼数个学校的授课任务。另有学校表示,增加新的外语授课语种是一项大工作,但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在教学开展与管理、教学成果评估考核、权责划分等诸多问题上暂无明确规定,希望教育培训部做好配套工作规划,从师资培训、教材编订、设备配置等角度做好准备工作,为在全国学校推广韩语和德语第一外语教学做好制度准备。
(二)越南民众态度
部分越南民众认为,《决定》为学生的外语学习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特别是对于喜欢韩语和德语的学生,他们可以选择这两种语言作为自己的第一外语,而不是被迫只能选择英语。此外,在越南深化推进“革新开放”的政策背景下,越南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建立贸易关系,越南人有必要学习了解更多国家的语言和文化。同时,另有部分越南民众对《决定》持消极态度。部分家长认为,英语是如今国际社会使用范围最广的语言,学校在中小学阶段应将外语教学重心完全放在英语教学上,以保证学生在高中毕业后可以熟练地使用英语学习或工作。其他外语的学习可以推迟到大学阶段,视学生的个人需求而定,在中小学阶段过多的选择只会分散学生的精力。
对此,越南教育培训部表示,《决定》只是将韩语和德语列为第一外语,“必修”指第一外语为必修课程,而非强制所有学生学习这两门语言,试点工作仅在有需求的地方开展。试点单位需提前向教育培训部备案,保证师资、设备充足和培养环节的连贯,并接受教育培训部的监督和考核。试点期结束后,教育培训部将对教学结果进行评估,最终决定是否在全国范围推广。同时,这也是越南与韩国和德国之间关于在越南中小学教授韩语和德语相关框架协定的内容。
2018年越南教育培训部调研结果显示,越南绝大多数中小学校和学生依旧选择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其他外语仅在部分学校作为第二外语开展教学,仅有河内市和胡志明市的几所学校有开设除英语外的其他第一外语教学课程。由此可见,越南未来推广韩语和德语第一外语教学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